課程名稱 |
行政救濟法專題研究二 Seminar on 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 (Ⅱ) |
開課學期 |
106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林明昕 |
課號 |
LAW7412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M953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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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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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法研4教室。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2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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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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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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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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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學期之本課程將以比較法方式(以德、日、美為主,但不限於此),引導修課者深入探討行政爭訟與憲法訴訟(即司法院大法官釋憲)的關連性。其中,下列各項議題乃本學期本課程探討的重點:
1. 憲法訴訟之意義與功能
2. 行政爭訟與憲法訴訟之功能區分
3. 行政爭訟與憲法訴訟之程序異同
4. 具體法規審查(呈審程序;Vorlageverfahren)
5. 間接法規憲法訴願(mittelbare Rechtssatzverfassungsbeschwerde)
6. 裁判憲法訴願(Urteilsverfassungsbeschwerde)
7. 其他類型之憲法訴願
8. 行政爭訟與憲法訴訟之暫時權利救濟 |
課程目標 |
本課程原則上在學期開始之數週內,將先由授課教授講授行政爭訟與憲法訴訟之關係的梗概,並提出重要的爭點問題(重點參見「課程概述)。嗣後,再視修課修課者人數,由一名學生或分組輪流報告某一相關議題,於授課老師主持下,再由另一名或另一分組學生與談,全部修課學生並進而展開相關討論,以期修課者能深入瞭解兩種權利救濟制度的密切關連性。 |
課程要求 |
修習者請利用下列參考書目,抑或其他坊間可得之教科書等,自行加強行政爭訟及憲法訴訟等兩種制度之基本知識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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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三 12:30~13:30 備註: 亦可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無 |
參考書目 |
第一週上課時說明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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